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1.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须在1分钟内到达授课地点,在正式上课铃响前,教师应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创造良好的教学气氛。

2.上课铃响时,学生起立,师生互相问好后,教师开始授课。下课铃响后,教师应尽快结束讲课,示意班长喊“起立”,待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教师还鞠躬礼方可下课。教师不得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开,不得带手机进入教室,更不能上课中途接打电话。如果课后有眼保健操,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做完后方能离开教室。

3.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由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课程表由教务处统一编制,确需调动者须报教务处主任批准,由教务员完成,因

私事临时调课的,得到教务处的批准,并要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因公调课,由当事人持公函提前1-2日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办理调课事宜。

4.教师授课,语言完整流畅、调理清楚、准确生动。

5.板书设计合理,字迹清楚、公正、规范。

6.教学内容既符合大纲要求,又切合学生实际。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具体。

7.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启发式,合理调整教学信息输出的密度、容量和节奏,使之与学生思维保持同步,突出重点,抓住重点,抓住关键,突破难点。

8.课堂教学要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精心设问,创设情境,注重思维训练,使讲课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9.提高教师的主导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意学生接受知识程度的信息反馈,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10.教师上课不得趴桌子讲课、坐着讲课;学生做卷,教师要下去巡查。

11.体育老师要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体育达标要落到实处。

12.熟练实验操作,掌握教具和电教设备的作用方法,不断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效率。

13.善于调整和控制时间,讲究课堂效果,坐到按时下课,不拖堂。

14在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和其他专用教室上课时,教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15.教书育人,管教管导,认真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不轻易推诿。

16.任课教师对上课时间缺课的同学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与班主任共同解决,对在本学科无辜缺课的同学,任课老师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违反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15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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