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珠海一附实验中学公开遴选2026-2027学年研学实践活动公告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五育融合”落地生根,打造具有一附辨识度、融合生涯规划探索与家国情怀、高质量内涵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我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2027学年精品研学线路与课程。

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就2026-2027学年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单位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珠海一附实验中学2026-2027学年主题研学

2. 项目主题: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自然生态教育

3. 参加对象:国际部学生及随行教师

4. 研学时间:2026-2027学年(具体时间待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5. 研学路线:山东、江浙、陕西、贵州、福建、川渝、华北

6. 服务内容:提供研学课程、行程规划、交通保障、食宿安排、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服务人员、物资购置、活动执行等全流程服务。

核心服务要求

1. 场所合规:餐饮、住宿及活动场所均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确保食宿安全与活动安全。

2. 交通保障:选用符合资质要求的运营车辆及驾驶员,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须与备案计划相符。

3. 收费规范:费用涵盖交通、餐饮、住宿、保险、课程教学、物料及导师人工费等全部支出,严禁隐形消费与强制消费。

4. 自愿参与:严格执行自愿参与原则,严禁强制、变相强制或诱导学生及家长参加任何收费活动。

5. 廉洁自律:不得在研学活动中为学校及工作人员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或途径。

6. 监督管理:全程接受学校监督与跟班管理。

7. 质量管控:师生满意度低于80%的单位,不得参与我校后续研学实践遴选;实际安排与计划不符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具体服务要求见需求书】

参与遴选机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年限满5年及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购买有效的旅行社责任险。

2. 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 原则上近5年内曾组织不少于两次,且单次组织人数规模不低于100人的中小学多日研学实践活动,无重大安全及投诉事件。

4. 具备足额购置符合广东省、珠海市规定保额保险的能力。

5.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转包、分包。

遴选流程

1. 发布遴选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投标单位报名与材料提交;

3. 资格审核,合格者将被通知领取需求书并进入评审环节;

4. 现场陈述;

5. 综合评审;

6. 中标公示;

7. 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

报名及参与现场陈述

(一)报名及资质审核

1. 报名时间:自发布遴选公告当日起至2026年9月8日17:00前提交资质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资质审核材料一式两份并盖章,密封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原则上近5年内曾组织不少于两次,且单次组织人数规模不低于100人的中小学多日研学实践活动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或活动确认书、活动总结、活动相片等佐证材料。

3. 材料送达:珠海市香洲区港三路393号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老师 0756-6125636

(二)获取需求书

1. 资质审核通过的单位,由学校通知领取研学需求书并现场签名确认。

2. 联系人及电话:钟老师 0756-6125636

(三)现场陈述

1. 学校另行通知遴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2. 投标单位须在遴选会议当天携带研学方案等材料到场陈述,逾期未至视为自动放弃。

3. 陈述材料(加盖公章,按序装订):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

(2)研学线路服务方案(含课程内容、行程安排、报价明细等);

(3)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合作车辆、司机、餐饮、住宿等服务单位资质证明。

评选办法

成立包括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参与的评审小组,根据公司资质、课程研发能力、课程方案创新性、服务保障落实程度、安全保障体系完备性及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评审小组无需对未中标的原因作解释。

监督与管理

1. 投标单位须承诺不得挂靠、转包、分包研学业务,违者3年内不得参与本校的研学业务。

2. 投标单位须承诺按要求配合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研学实践备案,未备案不得开展活动。

3. 中标单位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规收费、与备案内容不符等情形,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附则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

2. 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投标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珠海一附实验中学。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珠海一附实验中学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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