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创造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严格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校公物管理,特制订我校公物管理制度。
1、每学期初第一周,由班级、宿舍为单位上报教室、宿舍公物统计表(统计表由总务处统一下发)。
2、每班级选出一名公物管理员,作为班委成员管理班级公物。每个宿舍由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公物,公共卫生间等公物由两个宿舍共同承担。
3、教室公物损坏和更换,直接向班主任老师报备;宿舍公物损坏和更换,由宿舍成员直接向生活老师报备。
4、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班级、宿舍为单位上报教室、宿舍公物情况统计表,放假前由总务和后勤检查确认。
5、班级、宿舍公物被故意损坏,则由个人、班级、宿舍承担维修费用。
6、如因设备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经总务处确认,由学校统一购买和维修。
7、对于故意破坏学校公物,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对于不配合调查和承担费用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9、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启航》相关规定处理。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
排序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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