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更好的维护校园安全,规范学生请假程序,根据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所有学生都必须正常在校学习和生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服从管理。
二、学生因个人(家庭)原因需要走读和半走读,可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老师跟家长沟通,确定学生走读类型和每天离校时间。填写《走读(半走读)申请表》,经学生处盖章生效。学生每天可在规定离校时间内刷卡进出校园,其余时段禁止进出校园。
三、学生因生病需回家治疗,请假时间待定。由校医室开具疾病证明,经家长确认后班主任老师给学生开具请假条,学生离校。
四、学生因违纪需接受家庭教育。由班主任老师提出处分决定,经年级(学生处)确认后学生方可离校。
五、学生因外出学习需要长期临时请假进出校园,由班主任老师与家长沟通,确定离校时间。学生填写《长期请假条(学生处)》,盖学生处公章后生效。学生在长期请假条上规定时间内进出校园,其余时间禁止进出校园。
六、请假权限
1. 三天(含三天)以内,由班主任老师审批
2. 一周(含一周)以内,由年级(学部)主任审批
3. 一周以上,由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核,报执行校长审批
七、请假流程
八、请假时间结束,学生还需继续请假,按照上述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九、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按照《启航》有关规定处理。
十、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请假严格把关,及时联系家长核实学生到家情况。对于请假期间学生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及时协助家长处理学生问题。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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