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附实验中学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珠海一附实验中学年度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本着“优质优酬,多劳多得,过程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情况,完善学校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本校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方案,旨在对年终考核奖金进行合理分配。
二、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
学校考核委员会由校领导、党支部成员、组织人事及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组长:李蔓莉
副组长:冯波、冯呈、王门森
各考核小组组长及组员名单如下:
【班主任组】组长:冯波
组员:戚凯丽、刘宝、郑丽芳、聂世昌,李佑主、饶祥军、王艳、吴家驹、吴逸骞、赵婷、欧映、袁文舒(召集人:冯波)
述职分组:初中组召集人吴逸骞;高一、二组召集人饶祥军;高三组召集人冯波; 国际部组召集人王艳。
【科备组长组】组长:冯呈
组员:孔祥丽、王承稳、李佑主、饶祥军、梁晓冉、吴逸骞、尚书慧、吴家驹、杨盈盈、郭天虎(召集人:冯呈)
【教师组】组长:冯呈
组员:孔祥丽、王承稳、李佑主、饶祥军、梁晓冉、王艳、吴家驹、吴逸骞、周妙玲、黎劲良、殷桂清、张义(召集人:孔祥丽)
述职分组:初中组召集人吴家驹;高一、二组召集人李佑主;高三组召集人孔祥丽; 国际部组召集人梁晓冉;综合科组召集人王承稳。
【教辅组】组长:王门森
组员:冯波、冯呈、孟凡文、田莉、谢华明、沈群、廖潇逸、樊露、门拓宇、秦燕荣(召集人:谢华明)
三、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的原则。
四、考核范围
本校2023年在岗教职员工(不包含外教、临聘、实习教师)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1、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4、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和教育教学业绩等。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2、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3、合格:基本履行工作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业务素质较差,达不到现任岗位的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反纪律等。
(三)优秀指标计算:学校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良好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60%,合格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考核分四个考核组,即班主任组、科备组长组、教师组、教辅组。
(一)个人总结。每位参与年度考核的教职工对自己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的表现进行总结,填写《珠海一附实验中学年度考核登记表》,自评申报等级。
(二)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被考核人的总结、自评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议信息,并根据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鉴。
(三)各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由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委员会根据各考核组上报的考核等次建议、被考核人员的平时表现及我校等次指标,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六)争议处理。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委员会在3日内作出复核处理意见,并通知被考核人。
(七)材料归档。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将被考核人《珠海一附实验中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档案。
七、年度考核有关问题说明
(一)已离职及已提出离职申请人员不享受年终考核奖金。
(二)年终考核奖金按教职工出勤和承担职位的实际月份计发。
(三)年度考核 “不合格”者不享受年终考核奖金。
(四)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五)本年度中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的奖励,不受本方案的限制。
(六)如出现本办法中没有涉及的情况,国家法律或上级部门有规定的则按国家法律或上级部门规定办理,其它情况则有学校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珠海一附实验中学2023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docx
珠海一附实验中学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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